中冶众合(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授权龙泽顺达(北京)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公司推广检测业务。龙泽顺达(北京)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所发信息中的检测由中冶众合(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由中冶众合(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包括面漆和底漆)和水性墙面腻子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涂装安全及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和水性墙面腻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
GB/T 3186-200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ISO 15528:2000,IDT)
GB/T 6682 分析试验试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1992,neq ISO 3696:1987)
GB/T 6750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GB/T 6750-2007,ISO 2811-1:1997,IDT)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挥发性**化合物(VOC)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 ℃的**化合物。
3.2 挥发性**化合物含量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ontent
按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产品所得到的挥发性**化合物的含量。
注1:墙面涂料为产品扣除水分后的挥发性**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升(g/L)表示;
注2:墙面腻子为产品不扣除水分的挥发性**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千克(g/kg)表示。
4 要求
产品中有害物质**应符合表1的要求。
有害物质**的要求

我公司是国家CMA认证环境污染分析监测重点实验室,官方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应北京市**、市关于首都大气污染监测及公共场所环境污染检测控制规范精神及要求,组建成立的综合性环境质量监测科研分析中心,监测范围包括:首都大气污染监测(PM10、PM2.5及**细颗粒物检测)、办公场所室内甲醛检测、居民室内甲醛污染检测、装修材料甲醛检测、水质检测、噪声检测、辐射检测、节能及验收检测等。
中心为国家综合性环境质量检测分析及科学研究机构,下设多个专项检测分中心(或研究所),其中及材料检测分中心,从事环境质量检测、系统节能检测、土壤氡辐射检测、板材甲醛检测、外保温钻芯测试、玻璃幕墙性能检测及门窗水气密检测等;理化分析测试研究所(分中心),从事城市大气污染监测(硫化物、氮化物及PM2.5等污染颗粒物)、土壤及水质中毒理性及重金属污染监测等;京畿分析测试分中心,从事公共区域甲醛检测、噪声污染监测、电磁辐射污染监测、装修所用板材、胶漆等材料甲醛污染检测等。
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本中心已有多项环境检测类别和参数为国家环境污染检测**鉴定指标,北京各部门认可的甲醛等检测鉴定中心,北京市首批认可的甲醛检测验收机构,中心实验室设备、人员及项目领域均处于全国*水平,现有多名**院士、博士及高级等,是我国一个居民室内甲醛检测及城市大气环境监测分析机构。
板材甲醛释放量标准
甲醛释放量检测:
甲醛是一种化学气体,空气中含量达一定浓度,就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它主要应用于复合材料的制造过程,起粘合作用。这样含在建材中的甲醛就不会立即挥发掉,而是因不同的温湿条件缓慢地挥发,挥发时间长达十年以上。长期居住在甲醛浓度**标的环境,甲醛就会对人的眼、鼻、呼吸系统造成明显伤害或使人患皮肤病。动物实验结果还显示,甲醛释放量**标还会导致鼻癌及呼吸系统癌变。
E2级:甲醛释放量≤5.0mg/L,E2级板材由于甲醛释放量**标,属于不合国家标准的板材,必须经过适当的处理才可用于室内装修。
E1级:甲醛释放量≤1.5mg/L,E1板材符合国家标准,也是目前我国家居行业普遍使用的板材,可直接用于室内装修。
E0级:甲醛释放量≤0.5mg/L,E0级板材甲醛释放量是目前我国国家标准的三分之一,更有利地**人体和环境的健康,是目前欧洲国家较高的环保标准,也是加以广泛运用的家装板材,板材达E0级就表明已达到国际**环保标准,甲醛释放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1、检测范围
GB18580-2001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 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甲醛检测释放量--穿孔法 测定值the perforator test value用穿孔萃取法测定的从100g绝干人造板萃取出的甲醛量。
3.2、甲醛检测释放量--干燥器法测定值 the desiccator test value用干燥器法测定的试件释放于吸收液(蒸馏水)中的甲醛量。
3.3、甲醛释放量--气候箱法测定值 the chamber test value以本标准规定的气候箱测定的试件向空气中释放达稳定状态时的甲醛量。
3.4、气候箱容积 volume of the chamber无负荷时箱内总的容积。
3.5、承载率 loading rate试样总表面积与气候箱容积之比。
3.6、空气置换率 air exchange rate每小 时通过气候箱的空气体积与气候箱容积之比。
3.7、空气流速 air velocity气候箱 中试样表面附近的空气速度。
4、分类按试验方法分:
a)穿孔萃取法检测甲醛释放量(简 称穿孔值);
b)干燥器法检测甲醛释放量(简称干燥器值);
c)气候箱法检测甲醛释放量( 简称气候箱值)
5、要求
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检测试验 方法及**值
产品名称
试验方法
**值
使用范围
**标志b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
穿孔萃 取法
≤9mg/100g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30mg/100g
必须 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
干燥器法
≤1.5mg/L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5.0mg/L
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
气候箱法a
≤0.12mg/m3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干燥器法
≤1.5mg/L
A、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E1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6、甲醛检测试验方法:
6.1、穿孔萃取法测定中密度纤维板、高 密度纤维 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甲醛释放量按GB/T 17657-1999中4.11规定进行。
6.2、(9~11)L干燥器法测定胶合板、装 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甲醛释放量按GB/T 17657-1999中4.12.1~4.12.6规定进行。
6.2.1、试件数量10块。
6.2.2、结果表示甲醛溶液的浓度 按式
(1)计算,精确至0.1mg/L。c = f ×(As-Ab)(1)式中:c --甲醛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f --标准曲线斜率,单位为毫克每升(mg/L);As--待测液的吸光度;Ab--蒸馏水的吸光度。
6.3、40L干燥器法测定饰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6.3.1、原理见GB/T 17657-1999中的4.12.1。
6.3.2、试剂按GB/T 17657-1999中的4.12.3的 规定。6.3.3、溶剂配制按GB/T 17657-1999中的4.12.5规定进行。
6.3.4、仪器
6.3.4.1、检测容器,材料:丙烯酸树脂 ,容积40L。
6.3.4.2、吸收容器,材料:聚丙烯或聚乙烯,直径57mm,深度50mm~60mm。
6.3.4.3、除金属支架、干燥器、结晶皿外,其他按GB/T 17657-1999中4.12.2的规定。
6.3.5、试样试样四边用不含甲醛的铝胶带密封,被测表面积为450cm2。密封于乙烯树脂袋中,放置在温度为(20±1)℃的恒温箱中至少1天。
6.3.6、试验程序
6.3.6.1、甲醛的收集吸收容器装入 20Ml蒸馏水,放在检测容器底部,试样置于吸收容器上面,测定装置在(20±1)℃下放置24h,蒸馏水吸收从试件释放出的甲醛,此溶液为待测液。
6.3.6.2、甲醛浓度的定量按GB/T 17657-1 999中4.12.6.2进行。
6.3.6.3、标准曲线绘制按GB/T 17657-1999中4.12.6.3进行。
6.3.6.4、结果表示按6.2.2。6.4、气候箱法测定饰面人造板甲醛释放量
6.4.1、原理将1m2表面积的样品放入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和空气置换率控制在一定值的气候箱内。甲醛从样品中释放出来,与箱内空气混合,定 期抽取箱内空气,将抽出的空气通过盛有蒸馏水的吸收瓶,空气中的甲醛全部融入水中;测定吸收液中的甲醛量及抽 出的空气体积,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的甲醛量,以毫克每立方米(mg/m3)表示,抽气是周期性的,直到气候箱内的空气中甲醛浓度达到稳定状态为止。
6.4.2、设备
6.4.2.1、气候箱容积为1m3,箱体内表面应为惰性材料,不会吸附甲醛。箱内应有空气循环系统以维持箱内空气充分混合及试样表面的空气速度为0.1m/ s~0.3m/s。箱体上应有调节空气流量的空气入口和空气出口装置。空气置换率保持在(1.0±0.05)h-1, 要保证箱体的密封性。进入箱内的空气甲醛浓度在0.006 mg/m3以下。
6.4.2.2、温度和相对湿度体调节系统应能保持箱内温度为(23±0.5)℃。

我中心可针对客户进行室内、车内空气检测、水质和废水的检测、中央空调卫生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二次供水检测、装修材料见证检测、燃烧试验、环评检测服务、空气检测和废气检测、锅炉检测服务、辐射和噪声检测和照明的检测、油烟检测、加油站油气监测、4S店检测服务(见服务项目)。

3、采样点(采样位置)设置:
采样点的数量根据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原则上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设1个点;50平方米~100平方米设2个点;100平方米~500平方米设3个点;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设4个点;**过1000平方米时,每增加1000平方米增设1个点,当增加的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时,按1000平方米计算。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建议您把采样点设置在人需长时间接触的房间。
我公司是国家CMA认证环境污染分析监测重点实验室,官方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应北京市**、市关于首都大气污染监测及公共场所环境污染检测控制规范精神及要求,组建成立的综合性环境质量监测科研分析中心,监测范围包括:首都大气污染监测(PM10、PM2.5及**细颗粒物检测)、办公场所室内甲醛检测、居民室内甲醛污染检测、装修材料甲醛检测、水质检测、噪声检测、辐射检测、节能及验收检测等。
中心为国家综合性环境质量检测分析及科学研究机构,下设多个专项检测分中心(或研究所),其中及材料检测分中心,从事环境质量检测、系统节能检测、土壤氡辐射检测、板材甲醛检测、外保温钻芯测试、玻璃幕墙性能检测及门窗水气密检测等;理化分析测试研究所(分中心),从事城市大气污染监测(硫化物、氮化物及PM2.5等污染颗粒物)、土壤及水质中毒理性及重金属污染监测等;京畿分析测试分中心,从事公共区域甲醛检测、噪声污染监测、电磁辐射污染监测、装修所用板材、胶漆等材料甲醛污染检测等。
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本中心已有多项环境检测类别和参数为国家环境污染检测**鉴定指标,北京各部门认可的甲醛等检测鉴定中心,北京市首批认可的甲醛检测验收机构,中心实验室设备、人员及项目领域均处于全国*水平,现有多名**院士、博士及高级等,是我国一个居民室内甲醛检测及城市大气环境监测分析机构。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 GB 18582-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包括面漆和底漆)和水性墙面腻子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涂装安全及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和水性墙面腻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1250 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
GB/T 3186-200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ISO 15528:2000,IDT)
GB/T 6682 分析试验试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1992,neq ISO 3696:1987)
GB/T 6750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比重瓶法(GB/T 6750-2007,ISO 2811-1:1997,IDT)
GB/T 9750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挥发性**化合物(VOC)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 ℃的**化合物。
3.2 挥发性**化合物含量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content
按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产品所得到的挥发性**化合物的含量。
注1:墙面涂料为产品扣除水分后的挥发性**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升(g/L)表示;
注2:墙面腻子为产品不扣除水分的挥发性**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千克(g/kg)表示。
4 要求
产品中有害物质**应符合表1的要求。
有害物质**的要求
项 目
**值
水性墙面涂料a
水性墙面腻子b
挥发性**化合物含量(VOC)
≤
120 g/L
15 g/L
苯、、乙苯、二总和/(mg/kg)
≤
300
游离甲醛/(mg/kg)
≤
100
可溶性重金属
≤
铅Pd
90
镉Cd
75
铬Cr
60
汞Hg
60
a 涂料产品所有项目均不考虑稀释配比。
b 膏状腻子所有项目均不考虑稀释配比;粉状腻子除可溶性重金属项目直接测试粉体外,其余3项产品规定的配比将粉体与水或胶黏剂等其它液体混合后测试。如配比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水用量较小、胶黏剂等其他液体用量较大的配比混合后测试。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
产品取样应按GB/T 3186-2006的规定进行。
5.2 试验方法
5.2.1 挥发性**化合物含量(VOC)的测试按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进行,涂料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7.2进行。腻子产品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中A.7.1进行。
注:所有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
5.2.2 苯、、乙苯和二总和的测试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试结果的计算按附录A中A.7.3进行。
5.2.3 游离甲醛的测试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
5.2.4 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和汞)的测试按附录D的规定进行。粉状腻子直接用粉体测试。
6 检验规则
6.1 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
6.1.1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6.1.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较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6.2 检验结果的判定
6.2.1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2.2 粉状腻子报出检验结果时应同时注明配制比例。
6.2.3 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时,产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7 包装标志
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 9750的规定以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8 涂装安全及防护
8.1 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8.2 涂装时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8.3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gjij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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