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安全评估是指安全评估机构提供的一种服务活动,具体为对社会单位、场所、工矿企业等机构的综合情况进行评估。针对评估结果,依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提出解决措施的一服务活动。
我公司具有安全评估二级,是从事设施检测,高危单位火灾、公共安全、群众性活动安全评估、火灾隐患整改、咨询等为一体的专业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一大批经验丰富的技术精英和管理人才,其中高级3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30余人。下设有经营部、行政部、部、财务部、售后维保部。
公司成立以来恪守“以诚为本,以信兴业”的理念,坚持科学、规范、公正的执业原则,业务团队和技术力量不断壮大,业务操作规程日臻完善,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先后承接完成了多项业务,赢得了业主和监督部门的信任和**,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公司将秉承以“客户为源,员工为泉“的精神动力,踏实做好每个项目,树立企业形象,诚信服务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司业务:安全检测、安全评估
安全评估流程:
(1)前期准备工作
1.组建安全评估小组,了解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收集下列有关资料:
单位性质、火灾危险性等基本情况。
有关图纸:总平面图、平面、立面、剖面图、物内部装饰图、材料详图、各图纸和工艺流程图等。
组织机构: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逐级和岗位确认安全责任制
各项记录: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改正情况记录;有关燃气、电气等检测记录;安全培训、教育记录;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等与有关的记录。
其他有关材料
准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检测工具
(2)评估工作
根据单位实际,按单体划分评估单元,评估单元一般可按下列划分:
安全管理、防火、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配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电气设施、易燃易爆化工装置、厂房,评估,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储罐(指单体独立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储罐)。
针对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及现场情况,安全评估,确定评估单元、应用各评估单元的检查表,对照评估细则,安全评估公司,对现场设施、装置、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评估。
就评定后的物安全评估部位范围进行安全评估方案讨论并拟定初步方案设计。
采用学的计算机模拟手段,对火灾发生发展、人员疏散、结构性能、结构耐火保护性能、救援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验证方案设计的可行性;
确定安全评估方案设计,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所需资料清单
1.行政许可文书
1.1建设设计审核意见书
1.2建设验收意见书
1.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安全检查合格证
2.自动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
3.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
4.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涉及时提供)
5.外保温材料检验报告(涉及时提供)
6.设施年度检验检测报告
7.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和保养记录
火灾高危单位安全评估标准:
1 总面积2万平方米或者单层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2 总面积1万5千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
3 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4 总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图书馆、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宗教活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学校的教学楼和宿舍;
5 总面积2千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6 总面积1千5百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录像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休闲场所;
7 总储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易燃气体或者总储量3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丙类液体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8 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的单位; 9 单体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高度1百米以上的高层公共;
10 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公共和人防;
11 储存可燃物资的大型储备仓库、基地。
12 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者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厂。
13 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4 其他*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注: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照火灾高危单位实施严格的安全措施。
1.2 火灾高危单位安全评估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1.3 火灾高危单位安全评估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合法合理、科学准确、安全适用。
1.4 其他单位安全评估工作可参照执行,当有专门的国家、行业现行评估标准时,从其规定。
火灾高危单位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安全评估制度,规范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二条 *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
(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
(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
(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以及地下交通;
(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其他*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公布。
*三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机构备案。
*四条 火灾高危单位安全评估的内容:
(一)物和公众聚集场所合法性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三)依法确定安全管理人、专(兼)职管理员、自动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员工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情况;
(五)设施、器材和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控制室值班及自动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
(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九)依法建立专职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
(十)受到公安机关机构行政处罚和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十一)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专(兼)职管理员确定、变更,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机构报告备案情况;
(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
(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五条 火灾高危单位安全评估应按下列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确定评估对象和采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二)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三)编制安全检查测试表;
(四)现场对单位员工进行书面测试、提问、问卷调查;
(五)对防火、设施分项进行现场检查测试;
(六)汇总情况,分项评价;
(七)综合分析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和报告。
*六条 火灾高危单位的安全评估应对评估内容设定不同的权重,以百分制量化分值评分。评估结论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可直接判定为差:
(一)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二)未依法确定安全管理人、自动系统操作人员的;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四)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系统的;
(五)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七)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八)经公安机关机构责令改正后,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
(九)未依法建立专(兼)职队的;
(十)一年内发生一次较大以上(含)火灾或两次以上(含)一般火灾的。
*七条 火灾高危单位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单位概况及安全基本情况;
(二)评估的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
(四)评估结论;
(五)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八条 公安机关机构应对安全评估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对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进行处罚